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全球蔓延,世界各国分别封城锁国防控疫情传播。中国作为防疫第一国,构建起了阻止病毒传播的第一道防线,保护了国际安全,为全世界抗击病毒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然而,最近几个月以西方个别国家为首的某些国家开始故意抹黑中国,要求中国对新冠病毒造成的损失负责。5月6日乌克兰一家哗世取宠的协会组织也向基辅行政法院递交了诉讼书,要求中国政府对新冠病毒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月15日基辅行政法院作出原告违反诉讼条例,未提供有效证据等,限期修正否则驳回的裁定。
那么站在乌克兰律师角度从法律诉讼层面分析,因新冠病毒起诉中国要求赔偿是否能够成立?
1. 乌克兰《国际私法》第79条规定,在乌克兰法院起诉他国政府或要求认定他国政府为第三方证人,则他国政府拥有司法豁免权,法院应不予受理。
2. 如果各别法院不小心忘记了“司法豁免权”受理了诉讼,那么法院应该考虑下一个问题“管辖权”。很显然,中国政府不受任何一国政府的任何管辖。那么乌克兰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能够受理非管辖权限内的诉讼吗?答案是不能。
3. 乌克兰宪法第129-1条规定,法院以国家的名义作出判决。所有法院判决必须执行。国家(乌克兰)保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法院对判决进行监督。问题来了——判决执行。乌克兰作为一个国家如何能够保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的判决能够执行?(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无法执行,是否违反宪法规定?
4. 如果以上所述都忽略,那么法院诉讼中很重要的环节——举证。原告如何能够提供法院认可的中国不可抗拒的有效证据?新冠病毒来之猛烈世界卫生组织也拿它没办法,原告一个某协会可能举证吗?答案也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该协会组织起诉中国的行为就是一场哗世取宠的表演,其幕后的原因我们不去深究,其实对一个小丑来说不去看他的表演就是对他最大的蔑视。